课程信息
课程介绍
四川师大法律自考专本科培训班
1、报考条件
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文凭者均可报名(两年内有把握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文凭的亦可报名)。
2、开设专业、学制、课程及考试
专 业 | 学 制 | 主要考试课程 |
法律(应用法学) (高起专、专升本) | 两 年 | 校考:《国际经济法》、《中国法律思想史》、《外国法制史》、《政治经济法》、《环境保护法》、《公司法》、《合同法》、《婚姻法》、《民法》、《刑法》、《刑事诉讼法》、《民事诉讼法》、《专利法》、《劳改法》、《行事诉讼法》. 统考:《毛泽东思想概论》、《国际私法》、《法律文书写作》、《劳动法》、《知识产权法》、《税法》、《公证与律师制度》 |
- 上述统考课程如已获长线自考本科单科合格证的可免修免试,但费用不能免;
- 以上科目的考试,参加1月、4月、7月、10月的全国自考统1考试。各科考试合格者,由4川省自考委和4川师范大学合署颁发本科毕业证书,国家承认学历;
- 本科毕业后1年内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4川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学位。
4、学位授予条件(学位需要自己英语好才能取得,这条应该要给学生说明)
1、成绩要求:自考本科毕业生,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5分。
2、外语考试要求:按省学位办规定,凡申请学士学位者,必须参加省学位办统1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。
参加考试的时间范围为取得学籍或考籍至申请学位前。每年外国语考试的具体时间由省学位办另行通知。
3、申请学位时间为取得毕业证后1年之内。
5、培养方式
1、学习形式:学员自行学习,不集中上课;
2、考试方式:校考科目由学校统1组织考试,统考科目根据当年全国自考考试时间,考前由学校统1分发考试座签,报考学员根据考试座签自行到成都自考各考点参加考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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